2012年1月17日

美國白宮官員表示:雖然我們相信國外網站的網路盜版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需要以嚴肅的立法來回應,但我們並不支持有損言論自由、增加網路安全風險,或破壞全球網路活力與創新的法令。 美國白宮的新媒體主任Macon Phillips上周透過 白宮部落格 表達歐巴馬政府對SOPA與PIPA兩大法...

美國白宮表態不支持SOPA與PIPA法案

美國白宮官員表示:雖然我們相信國外網站的網路盜版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需要以嚴肅的立法來回應,但我們並不支持有損言論自由、增加網路安全風險,或破壞全球網路活力與創新的法令。

美國白宮的新媒體主任Macon Phillips上周透過白宮部落格表達歐巴馬政府對SOPA與PIPA兩大法案的反對立場。

「終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SOPA)與保護IP法案(Protect IP Act,PIPA)都與對抗網路盜版有關。其中,SOPA法案認為網站必須要為網站上的侵權內容負責,而且版權所有人與法院有權斷絕網站上的廣告或付款機制,也可阻止搜尋網站連結這些侵權網站,或是要求ISP業者封鎖特定網站;而PIPA旨在允許美國政府及版權所有人可有更多的工具來抵制那些提供侵權內容或仿冒產品的網站。這兩大法案最大的擁護者為美國電影協會(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MPAA)。

美國智慧財產權執行協調官Victoria Espinel、美國技術長Aneesh Chopra及美國總統特別助理暨網路安全協調官Aneesh Chopra上周發表的聯合聲明表示:「任何有效的立法都必須涵蓋多數的利益相關者,從內容供應商到建置並維護網站架構的工程師,雖然我們相信國外網站的網路盜版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需要以嚴肅的立法來回應,但我們並不支持有損言論自由、增加網路安全風險,或破壞全球網路活力與創新的法令。」

這些白宮官員認為,任何打擊網路盜版的法律行為應當避免形成線上審查,而且也不應抑制創新,網路的開放必須受到保護,為了把風險降到最低,新的法令必須縮小到僅鎖定目前美國法律未覆蓋的網站,網站的違法行為也必須是現有美國法令明白禁止的,而且得透過正當程序且鎖定犯罪行為,任何有關線上廣告網路、支付業者或搜尋引擎等中介業者的規定都必須透明化,同時也得防範過度擴張的權限可能鼓勵不合理的訴訟同時阻礙新創公司的成長。

白宮官員還擔心相關法案允許ISP業者修改DNS系統來封鎖特定網域將會危及網路的底層架構,甚至是造成更多網路安全風險。

包括Google、Yahoo及Facebook等業者也都反對這兩大法案,首要原因是相關法案降低了侵權究責的門檻,認為代管內容的網站也必須為侵權負責,其次是這兩大法案給了政府更大的權限來關閉網站。

對於白宮的說法,MPAA則立即澄清,這兩大法案的內容無關言論自由,並指出如果沒有合適的法令,就無法保護那些受害者,而且有效的法令也必須包含合理的補救措施,包括仲介、付款機制或搜尋引擎都是阻止盜版及保護美國消費者之解決方案的一部份。


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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