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這些草案明定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前三年,全面免學費,讓學生有更多公平就學機會。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只要完成立法程序施行後,將成為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法源依據,有助於落實適性教育,發展多元特色。
吳清基指出,馬總統宣布從民國一○三年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以免試為主,經主管機構核定後,可釋出部分名額做特色招生,引導學生適性教育,讓我國中等教育發展具有多元特色。
特色招生引起爭議,吳清基說,各校可依據學校特色,做出計畫後,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但不會整個學校都是特色招生。
吳清基表示,九年國教是免試免學費,強迫入學,有教無類,按照學籍學區分發,十二年國教是採免試為主,免學費,可依學生性向志願入學。一到九年級是按照學區,十到十二年級根據性向唸普通高中、職業學校或專科,不按戶籍分發附近就有學校。
吳清基說,專科是全國為一個招生區,高中、高職全國十五個招生區,不能強迫入學,但可以免學費,以免試為主,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會考也只是參考,減輕以考試為導向的升學壓力。
吳清基指出,招生人數若多於申請時,就全部入學,若是申請人數多於招生名額,會考絕對不會是唯一選擇,包括像是交通、學生性向、社團成績、體適能等,都可列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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